(本日最可愛的歌,湯姆與哈克的《好膽甭走》,也是首討債歌~~XD,稍稍有符合本篇題旨)

住的附近有一間早餐店,一進去老闆娘和工讀生會很熱情的跟你打招呼,如果要在店內吃,老闆娘會很有活力的跟你說:「不好意思,先跟您結帳好嗎?40元!」然後我就會拎著飲料,坐在店內看報紙,等著熱呼呼的現做餐點上桌,老闆娘很厲害,幾乎會記得常客的愛好,我平常上課日去若點培根蛋土司,為了怕口氣不好,都會跟老闆娘說不要加洋蔥,久了老闆娘看到我點這類的餐點,都會直接說句:「不要加洋蔥?」這就是我喜歡小店老闆的地方,他們總是這麼貼心的不著痕跡。

 

於是吃了早餐,盡職的把報紙看完,算是了了一早的任務,準備離開。因為一開始就結完帳了,塑膠盤杯就放在桌上,總是悄悄然的就離開的早餐店,我一直覺得這樣的離開,好像有種心虛的感覺,就好像你去朋友家作客,沒說聲再見就離開,也沒跟他說:「你家的東西好好吃!」,可是這明明只是間早餐店,再說老闆或老闆娘忙得焦頭爛額,有時候也沒空理你。

 

於是我忽然覺得,可以用餐後再付錢,對顧客來說,應該是個可以跟老闆聊天交朋友的好機會,用完餐後不是拍拍屁股就走了,還可以趁找錢的時候,跟老闆聊個兩句,不管是東西好不好吃,或是今天可能老闆換了個造型,正需要有人給他鼓勵或讚賞,這短短的幾分鐘時間,卻讓這段用餐時間,有完美的人際交流與結尾。當然,對老闆們來說,能夠先收錢對他們來說,應該是比較方便的,而且對小本生意經營者來說,也是保障,只是我總覺得這讓用餐時間這短短的一段關係,沒有更多的發展可能。

 

寫到這邊,我忽然想起大二時候的一件事情,好像是耶誕節吧,大學好友們一起去某間簡餐店用餐(印象中,還在店內的角落看到最近很火紅的又青姐本人,他那時還是大學生哪,正是他演秘密花園那時候),一群人抱著興奮又驚喜的心情,嘻嘻哈哈的用完餐之後,又嘻嘻哈哈的離開,一直到那天回到宿舍,大家才想起:「咦,我們好像沒有付錢!!!」當然,我記得事後我們有回去補付錢(應該有吧?),這就是用餐後再付款的風險,連老闆事後自己都忘記了,雖然那家店現在已經不存在於指南橋頭,這件趣事卻讓我印象深刻。

 

用完餐之後再付款,除了圓滿了跟店家短短的用餐友誼時間,有時候也可以讓客人多反應一些問題,總之,我比較喜歡用餐後再付款的方式,這讓我覺得我有充分的尊重店家,當然,要先確定錢包帶了沒,有一次我沒帶錢包就到另一家早餐店點餐,幸好老闆人好,我抵押我的包包在店內,騎車奔回家拿錢包,真是糗到不行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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